各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所长),并各位老师:
??? 根据研究生院和社科部通知和中文系办公会讨论意见,现将近期中文系研究生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若干事项通知和通告如下,请各教研室和相关老师按照执行或周知。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系主管主任或教务办公室、科研秘书联系。
一、研究生奖惩
■ 研究生奖励
??? 1. 全国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中文系6月中旬转发了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评选全国博士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并制定了中文系具体评选条件:(1)申请者须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不转档的博士生);(2)申请者在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已完成的博士生阶段各门课程的成绩均为优秀(平均85分以上,且不得有不及格的课程);(3)近3年内曾经在国内外高等级学术刊物发表过独立署名(导师参与署名的除外)的与本人博士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励,曾独立承担或直接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曾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研究成果有一定学术影响(有书评或较高引用率),曾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学习,或其他类似条件,将作为重要参考。申请截止时,中文系共收到6名符合上述条件博士生提出申请。经中文系学位委员会(即“博士生学术新人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以下三人为获奖人选:1. 中国现代文学专业博研究士生袁一丹,2.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程苏东,3.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钟厚涛。奖金额为3万元 /次(该奖项明年起将提高到5万元 /次)。研究生院通知上述评奖意见已经上报教育部获得批准。
??? 2. 北京大学校长奖学金。根据研究生院通知,中文系在6月中旬发布通知并制定了在直博生(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评选“校长奖学金”的具体条件:(1)学习成绩保持平均优秀(除本科阶段成绩特别优异外,研究生阶段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2)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其他相关突出成绩。经中文系学位委员会(即“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上一年度的课程学习、参与科研状况和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决定以下二人为获奖人选:1.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2009级直博生郑伟娜,2..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09级直博生刘紫云。奖学金额(不含学费在内)为3.6万元 /年。
■ 研究生处分
??? 1. 对研究生考试作弊的处分决定。据查,中文系2009级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丽娟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英语考试中被发现夹带与考试相关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当场认定为考试作弊。根据北京大学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和违纪处分条例,经系办公会讨论,决定建议上报研究生院给予张丽娟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并缓授学位一年,将根据今后表现再决定最终是否能获得学位。
??? 2. 对研究生不良诚信表现的通报批评。据查,中文系2006级本科生黄倩倩由本人正式申请获得了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并被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当代文学专业录取。但该生又通过不正当手段办理了出国手续并向系里隐瞒了相关事实,直至2010年6月底才突然向系里提出放弃研究生录取资格,决定出国读书。这不但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表现和一种欺骗行为,也在客观上占用了中文系宝贵的研究生录取名额,严重伤害了其他同学的权益。为严肃纪律,以儆效尤,经系办公会讨论,决定给黄倩倩同学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诚信记录放入档案和通报给去向单位。
二、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毕业情况
??? 2010年暑期中文系共有64名博士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共有87名硕士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但2010年度全系也有8名研究生(博士生5人,硕士生3人)未能正常毕业或未能获得学位,特通报如下:中国古典文献专业博士研究生王昌民,因论文答辩未通过,决定暂不授予学位(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吴娟、中国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杨高平,因学习期限已满,未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决定按肄业处理;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金镇烈(韩国)、岳彩忠,因未按规定到校学习,决定按退学处理。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董哲,因论文答辩未通过,决定暂不授予学位(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周妍,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论文,决定按结业处理;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葛素文,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决定按肄业处理。
■ 研究生全系必修课
??? 全系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前沿学术论坛”本学期起更名为“孓民学术论坛”,并与本科生的“静园学术论坛”同时同场地开设。该课定于双周的星期三下午7—8节,地点在理教113教室。系里规定,所有研究生(博士生和硕士生)必须选修“孓民学术讲座”和“学术规范与研究方法”两门全系公共必修课中的一门,取得合格学分,方可毕业。拟本学期选修“孓民学术讲座”的研究生,请尽快在网上完成选课程序。本学期“孓民学术讲座(暨静园学术讲座)”第一讲定于9月15日(周三)进行。以后各次讲座的授课教师和讲座内容将随时临时通告,请注意网页和系里发布的信息。
■ 研究生培养程序
???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2011年暑期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2012年暑期毕业博士研究生的中期综合考试,须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2011年暑期毕业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2012年暑期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须于2011年1月15日前(即寒假前)完成。请各教研室注意以上时间要求,如果确有特殊原因(如学生在国外等)届时不能完成有关程序而必须适当推迟的,须提前报系和研究生院批准。原定延长学习期限至2011年春季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答辩,系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12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批。为此系里规定:所有该类博士研究生不得晚于11月30日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同时请各教研室提出8-10名匿审专家名单和联系方式)。如果预计在此日期之前不能提交论文的,须提前报系和研究生院批准,否则将按肄业处理。
■ 研究生延期毕业
??? 根据学校最新规定,从2009级博士研究生起,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必须在下述两个方案中选择其一:方案一,导师或院系按学校规定支付博士生延长期的津贴,且不得低于当年全校博士生平均津贴额,并须上交学校统一发放。方案二,导师暂停一年招收博士生,学校按1:1比例扣减院系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博士生津贴由学校提供。同时博士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学校将不再提供住宿条件。另外研究生院近期还发出通知:对2007级和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实行过渡资助方案,资助额度为2500元/学期,对每位延长期博士生的资助不超过一年(申请程序:在研究生院奖助办网页下载《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于2010年9月17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请博士生导师提醒博士研究生注意上述规定。
另外中文系重申将继续执行硕士研究生不得延期毕业的规定。在读各年级硕士研究生除有特殊原因(如因病、出国等)必须严格控制审批外,原则上不批准延期毕业。对未能按期提交论文和未能完成答辩的硕士生将按肄业处理,其中未修满学分的硕士生将按退学处理,请研究生导师提醒硕士研究生注意该项规定。
■ 研究生培养方案
??? 目前我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课程设置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已经发给今年入学的全体新生。请各教研室注意,从本年度开始中文系将以新的培养方案取代现各专业原执行的培养方案,并以新的课程库取代原有的课程库(取消原有所有课名和课号)。各教研室从2010-11学年第二学期起研究生课程均按新课程库的课名安排,新课程库中没有课名和课号的课程将不能开设,或按新课重新申请。
三、研究生奖助和交流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中文系将继续执行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划。博士生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80%;硕士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0%、40%和30%。不同等级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是学习成绩(参见中文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各教研室评定。据此本学年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含2010年度新生)的奖学金人选和数额已确定(扣减不转档博士生,基本上都执行一等奖学金);但在硕士研究生中,新生奖学金只是本年度的奖学金评定结果,从第二学年起将重新评定,同时本年度老生的奖学金等级也都有所变动。请各位老师注意向学生说明上述情况。
■ 研究生助教岗位
??? 根据学校规定,在研究生中设立本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助教岗位,并发放助教津贴(400元/半岗/月)。我系本学期预计可安排约50位研究生担任助教。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由教务部分配名额,由本科生教务办公室确定人选;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由研究生院分配名额,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确定人选。系里安排研究生助教的基本原则是依据选课人数,从高到低用完名额为止。请安排助教的教研室和有关老师注意,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助教作用,安排他们做必要的教学辅助工作(但一般不要让助教批改试卷),另一方面也要适当考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即可用助教津贴调控研究生(特别是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差额。
■ 研究生学术交流
???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学校将继续执行“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计划”,受邀正式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均可申请该项基金资助。学校也将继续执行“选拔优秀博士生赴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和攻读学位计划”,请有关老师和博士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包括符合条件的国外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免学费证明、英语成绩证明等)。如果届时申请者超出规定名额,将在全系范围进行协调。一般原则是攻读学位者优先,接收学校排名高的优先,高年级学生优先,另外同一专业或同一导师有2位以上申请者的适当控制。除上述计划外,申请其他出国访问交流项目请随时注意研究生院网页的通告,可单独申请和审批。
??? 近期研究生院发布的信息主要是“欧盟EMECW框架下比利时根特大学子项目LOTUS项目”。该项目成员校有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英国肯特大学、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葡萄牙波尔图大学。该项目2009年度录取40多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30余人),效果很不错。该项目对于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而言,是可利用的赴国外学习、研究和联合培养的奖学金资源,资助额度比国家公派高,对录取类别不做限制,且无回国服务义务。有关申请程序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科研工作
■ 北京市第11届科研成果奖评奖结果
??? 据社科部通报,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经发布评选结果公示名单。我系陈平原教授的著作《历史、传说与精神——中国大学百年》、陈晓明教授的著作《中国当代文学主潮》、袁毓林教授的著作《基于认知的汉语计算语言学研究》分别获得二等奖。
■ 北京大学第11届人文社科奖开始评奖
??? 社科部通知,为奖励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文社科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由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组织的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
??? 评奖范围与评奖等级。2006年3月1日——2009年2月28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参评成果的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大类别。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不包括教材、文学艺术作品;论文类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选。与外单位合作的成果,我校参加者须为第一署名人。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根据需要可从一等奖名额中产生特等奖。
??? 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社科部根据各单位2006、2007、2008三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数在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来分配报奖名额,并确定一、二等奖名额总数。申报者须在2010年9月27前填写《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申报成果(至少1份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或附件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各3份交送本单位科研秘书。研究报告须附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书和评价意见。第一阶段: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1月15日。各单位组织初评会,由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初评,并从评审结果中推荐不超过40%的成果作为推荐一等奖候选成果,其余初评推荐成果皆拟获二等奖候选成果。各单位学术委员会须对本单位初评推荐成果做出书面推荐意见,陈述推荐原则和理由,由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对入选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承担责任。初评会后,科研秘书报送社科部材料包括:《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初评推荐成果汇总表》1份(须盖单位公章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及其电子版;初评推荐一等奖、二等奖候选成果(至少1份原件)、填写好推荐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的《申报评审表》(含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各3份。第二阶段: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30日。社科部汇总初评推荐候选成果材料后,送人文学部、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以确定一等奖拟获奖成果名单,落选者自动转为拟获二等奖。学部评审时,一等奖候选成果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领导进行陈述答辩。第三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20日。将一、二等奖拟获奖名单公示,社科部受理关于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举报。第四阶段:2010年12月底,公布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正式获奖名单。
??? 据上述通知,请中文系拟申报评奖者在2010年9月27前填写《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申报成果(至少1份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或附件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各3份交送本单位科研秘书。社科部确定中文系的获奖名额是8项。中文系学术委员会将在收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后成果原件后进行评审,并确定上报人选。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修订试行版)》、《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北京大学第十一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初评入选成果汇总表》均可在社科部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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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负责人:沈 阳;联系方式:62751603(O),syshen@pku.edu.cn;
教务负责人:魏 赤;联系方式:62757993(O),wy117@pku.edu.cn;
系科研秘书:周 燕;联系方式:62753016(O),ell@pku.edu.cn。